公共管理学院(已发布)

公共管理学院领导接待日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7-04-17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了解师生的诉求,畅通师生提意见建议的渠道,提高服务师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服务师生发展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学院工作上水平,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周三下午2:00—5:00为院领导接待日,确定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师生的来电来访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

二、实行接待首接负责制,及时答复师生的问题,非分管工作范围的问题及时转告相关领导并督促办结进度情况。

三、学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协调、汇总、督办。

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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