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市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用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治庸治懒治无为,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以问责逼促有为、无为不能占位”的要求,把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起来,把保廉政和促勤政统一起来,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干部,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敢担当、合力干,弘扬团结拼搏、勇于奉献、百折不挠、敢于担当的天商精神,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和学院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各系、党支部,全体党员教职工。
三、整治重点
(一)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
(二)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学校党委行政的部署要求不力,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对影响学校及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
(四)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
(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坚决,管辖范围内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
(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多发频发;
(七)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严、管理不力,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愿触及矛盾,不敢碰具体问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问题比较突出;
(八)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得过且过,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九)为民意识不强,对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
(十)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让师生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吃拿卡要;
(十一)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十二)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四、任务措施
按照校党委工作部署,专项治理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结束。
(一)强化自查自纠。学院党委、党支部(系)要结合深化巡视整改,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对照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执纪审查、督查互查、审计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坚持开门查找问题,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列出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细节,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逐一纠正、件件整改。
(二)加强教育管理。学院党委、党支部(系)要把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牢牢把握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提振士气、抖擞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注重结果控制,更注重过程控制,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防患于未然。
(三)调查核实线索。学院党委要梳理问题线索,形成台账报送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支部(系)认真受理师生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四)严肃追责问责。学院党委要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要紧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敢于“开刀问斩”,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营造浓厚氛围。学院党委对查处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扩大震慑效果,推动全院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六)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的全过程。对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依纪依规进行组织处理,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要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五、责任分工
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要求,学院党委成立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各项工作。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党务秘书为成员。推动专项治理有序进行、有效开展。
(一)党委负主体责任。专项治理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党委担负学院开展专项治理负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要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督促。学院党委要全面抓好“自查自纠、教育管理、问题处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
(二)纪委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纪委委员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线索梳理、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充分用运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要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专项治理有力有效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学院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找准整治“标靶”,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按时高质完成。
(二)真抓真管,完善工作机制。学院党委进一步畅通师生群众举报渠道,建立直查快办的投诉调查解决机制,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重要督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办。
(三)久久为功,持续深入推进。学院党委把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实际完善长效机制,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到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加快节奏、提高效率,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政善为,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搞好专项治理。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