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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级学生跨类跨专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6-04-16 点击数:

天津商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2025级学生跨类跨专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做好学生跨类跨专业调整专业(以下简称跨类选专业)工作,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及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20]46号)及学校实际教学情况,以及教务处相关通知的安排,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学生跨类选专业工作,由我院本科生选择专业及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其中院长为工作小组组长、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工作小组副组长,各系主任、教学秘书和学生辅导员为工作小组成员,另设置学生代表监督工作流程。(附件2)

二、具体工作安排

     1、申请跨类选专业学生的标准要求

(1)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各专业或学科类教学班级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每一教学班级学生人数的20%。如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出该班级人数20%,则按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可申请转专业学生。

(2)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现有学生人数的10%。

(3)跨类或跨专业学生每人只允许选报一个专业,如选报多个专业,录取结果无效。

(4)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的学生,要求必须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年级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集中实践类课程),且各门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能有补考、重修)。由各学院审核2025级跨类或跨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学生拟转出学院打印成绩单时进行初审,转入学院进行复审,如发现该生有不及格科目,则不允许其报名参加跨类或跨专业的综合测试。

(5)跨类或跨专业拟录取的学生,如果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出现不及格科目的情况,则不予录取。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一专业,则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类,则回原类录取人数未满的专业学习。最终结果由该生原所属学院进行公示。  

(6)跨类或跨专业拟录取的学生发生志愿改变,不去已录取专业就读的,必须在公示期内向已录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已录取学院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一专业,则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类,则参加类内选择专业。超过公示期,不去已录取专业就读的,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一专业,则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类,则回原类录取人数未满的专业学习。最终结果由该生原所属学院进行公示。

(7)定向生、专项生、中外合作项目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

     2、我院接收跨类选专业学生的具体要求

(1)申报行政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同学需要通过1门专业综合测试科目《公共管理学原理》的笔试;申报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的同学需要通过1门专业综合测试科目《会展概论》的笔试。

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录取GPA(加权平均学分成绩)较高的学生;GPA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大学英语(1)考试成绩高的学生;若大学英语(1)成绩相同,优先高等数学D考试成绩高的学生。

(2)在公共管理学院内进行专业互转的,如:公共管理类的学生转入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或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的学生转入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等同于跨类选择专业,工作要求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3)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接收跨类学生的名额如下:

3、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6日,将《公共管理学院2025级学生跨类跨专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及4楼公告栏予以公示。

(2)4月20日——4月23日,学生填报《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由学生现所在学院出具签字盖章的第一学期成绩单。申请转入或转出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生须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4月20日下午17:00前发送邮箱117177568@qq.com。转出学生必须将纸质版材料于4月21日中午12点之前递交到公共管理学院405办公室,过期提交不予接收。4月23日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并填写拟跨类或跨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

(3)4月24日和4月27日,由申请转出的学生自行将带有学院盖章的申请表和成绩单提交至转入学院。转入学生必须将纸质版材料于4月24日下午17:00点之前递交到公共管理学院405办公室,过期提交不予接收

(4)4月27日—28日,学院审核申请转入学生的相关材料,做好转入学生资格的复核工作。

(5)5月11日前,学院组织各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按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组织拟录取学生确认录取结果。

(6)5月12日-5月14日,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各专业转入名额择优录取,经学院本科生选择专业及转专业工作小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对各专业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和综合测试成绩进行公示,并组织拟转入学生签字确认。

(7)5月15日,由教务处统一在校园网首页公示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录取结果,公示期三天。

三、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选择专业及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4月14日


公共管理学院跨类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课程替代及补修方案

1、学生在原专业所学课程的学分认定和课程替代

(1)第一学年所学必修课学分可以替代跨类所选专业第一学年的必修、限选、任选学分,第一学年所学限选课学分只能替代所选专业第一学年的限选、任选学分;毕业时所学任选课8学分要满足公共管理学院的跨学科要求。

(2)若原专业第一学年必修课学分高于转入专业第一学年必修课学分,则以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年所有课程为基准,逐门替代原专业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如果原专业第一学年所修课程门数少于转入专业第一学年所修课程门数,导致无法对部分课程进行学分替代,则需要补修转入专业的第一学年未修课程。

(3)若原专业第一学年必修课学分低于我院第一学年必修课学分,导致无法对部分课程进行学分替代,则需要补修转入专业的相应课程,直至补齐转入专业的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集中实践类课程)总学分。

2、学生转入本学院后的补修方案

跨类进入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25级学生根据公共管理学院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集中实践类课程)总学分需满足各专业应修学分要求。其中,行政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总学分为50.5分,课程门数为23门;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总学分为47.5,课程门数为22门。如果跨类进入这三个专业的学生原专业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总学分低于应修学分,需要再额外补修公共管理类第一学年所学的学科基础课,直至补齐学分。

跨进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的25级学生根据公共管理学院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总学分为61.5分,课程门数为29门。如果跨类进入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的学生原专业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总学分低于应修学分,需要再额外补修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第一学年所学的学科基础课,直至补齐学分。

 

跨类学生进入我院学习,必须满足规定的课程替代和通过补修方案中的课程才能毕业。


附件2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选择专业及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薛立强

副组长:李新刚、郭君伟

组  员:张志泽、刘迎良、席枫、赵志培、胡莹、王玥

学生监督代表:公共管理类2025级学委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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