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已发布)

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作者:院办 时间:2019-03-20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2019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天津市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2019年3月15日)的要求,结合第一志愿报考本院有关专业的考生上线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调剂的条件

1.原报考专业及初试科目要求

报考专业应为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专业。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初试成绩要求

调剂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初试总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管理学分数线的要求,单科成绩也要达到国家A类考生管理学分数线的要求。

二、申请调剂的时间

调剂考生须于2019年3月21日上午10:00前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提交调剂申请,过时将不予审核申请。同时,我院3月21日上午10:00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报我院的所有考生信息导出进行审查,在此之前更改志愿的,我院也无法看到个人信息,无法获得复试资格。

三、调剂生源参加复试的名额和资格

1.除报考学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外,按不超过计划招生调剂人数150%的比例(计划招生调剂人数为23人),确定调剂复试人数。

2.我院对在规定时间截点之前申请调剂的所有考生信息进行考查,主要优先考查的方面包括: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本科所学专业为公共管理类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及相近专业;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已达到425分及以上;本科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学术奖励。综合以上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

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真实信息和原始证件(原件+复印件),不得做假。一经发现做假,取消复试资格;对已经参加复试并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通知发布时间及确认时间

复试通知将于2019年3月21日发布。所有得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于2019年3月21日中午1200前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取消复试资格,递补其他申请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

 

                      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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